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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武穴市法庭原副庭长索要“钓鱼费”被捕

作者:123456 来源:未知 日期:2009/11/1 10:45:09 人气: 标签:
导读:荆楚网消息武穴市检察院前日披露,因公然索要“钓鱼费”等,武穴法院武穴法庭原副庭长、审判员、党支部书记黎某已被依法逮捕。据查,2006年12月,武汉市江汉区陈某因武穴市广济大商园置业有限公司向其借款41万元未还,遂向武穴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该公司归还借款本息,此案由黎某审判。2007年3月,在黎某的主持下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由广济大商园置业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陈某现金10万元,其余部分用房屋抵偿。在陈某
p style="TEXT-INDENT: 2em">荆楚网消息 武穴市检察院前日披露,因公然索要“钓鱼费”等,武穴法院武穴法庭原副庭长、审判员、党支部书记黎某已被依法逮捕。

据查,2006年12月,武汉市江汉区陈某因武穴市广济大商园置业有限公司向其借款41万元未还,遂向武穴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该公司归还借款本息,此案由黎某审判。

2007年3月,在黎某的主持下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由广济大商园置业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陈某现金10万元,其余部分用房屋抵偿。

在陈某要求武穴法庭执行后,黎某扣押了承建广济大商园16、17、18栋工程的建筑商舒某的2栋房屋。舒某通过中间人刘某找法院司机孙某帮忙疏通,黎某答应由舒某支付陈某案现金10万元,并解除了对舒某2栋房屋的扣押。

2007年6月的一天,黎某以支付“钓鱼费”的名义,向舒某索贿4000元。后以自己为舒某帮了忙为由,通过孙某、刘某又一次性向舒某索贿5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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